胶粘剂

 

特邀专家:陕西省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高级工程师杨贵俭

 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执行国家标准GB18583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》。标准要求的有害物质限量指标主要为:游离甲醛、苯、甲苯+二甲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。有害物质限量不合格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,所以此标准为强制执行标准。

  游离甲醛

  游离甲醛是具有强烈刺激性的气体,是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。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,造成肺功能、肝功能、免疫功能异常,甲醛已被新列为可疑致癌物质。标准要求游离甲醛应≤1g/kg。

  苯

  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认为有毒致癌物质,吸入或经皮肤吸收一定量会引起中毒,严重时会对人体造血系统、神经系统造成损伤。标准要求苯应≤0.2g/kg。

  甲苯和二甲苯

  甲苯和二甲苯均为无色透明液体,有毒,对皮肤和黏膜刺激性较大,对神经系统损伤比苯强,长期接触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。标准要求甲苯+二甲苯应≤10g/kg。

  总挥发性有机物

  总挥发性有机物指胶粘剂中总挥发物含量扣除其中水分后的量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对人体影响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,引起皮肤过敏,使人产生头痛、咽喉痛、乏力等症状。标准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应≤50g/L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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